|
 行业执法部门 |
|
卸甲甸 山潘 西厂门 葛塘 长芦 |
雄州镇 竹镇 程桥 新集 瓜埠 玉带 龙袍 东沟 横梁 新簧 八百桥 冶山 马集 马鞍
|
|
|
|
| |
 |
|
|
| 六合区法律援助中心2004年工作总结 |
|
|
| http://www.yfzs.gov.cn/ 2005-05-17 09:27:13 |
|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市中心的直接指导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的成绩。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建设进一步规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认识,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党和政府保障公民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人权的客观需要,也是在新形势下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依法治国”进程的实际步骤。我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并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上半年,区委常委会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区政府领导亲自协调,帮助解决了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由于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中心遵循“积极探索,循序渐进,边建边干,逐步完善”的指导思想,一手抓机构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中心在全区19个街镇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人武部、区妇联、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残联等部门成立了法律援助分部,面向社会招募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初步健全,为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严格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中心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把好审查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办理手续,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答复,并对当事人作出解释。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来访接待工作,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并严格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统一归档”的“五统一”要求,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落实。中心对法院指派的援助案件,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律师办案时间,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律师集体讨论,保证办案质量。
三、服务群众,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
在中心的统一组织下,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为广大贫、弱、残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据统计今年已办理的52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刑事25件,民事27件。共接待群众来访130次,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咨询和来访接待工作。中心每天都安排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148”值班,解答法律咨询,并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在接待、咨询过程中都能认真对待,准确解答当事人各种法律咨询,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二是积极承办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律师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未请律师的,由法院指定辩护。今年以来共办理法院指定的刑事案件25件,所有承办律师能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保障了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司法公正。三是接受社会弱势群体当事人的申请,积极开展民事法律援助。全区各法律援助机构把受援对象中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农民工及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竭力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
中心把加快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紧迫性,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的重要性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常识、典型案件、程序规则的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能够了解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此外,我们还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助残日”、“三八”妇女节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不断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使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经费不足,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工作中创新意识和争先意识不强;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于人员因素,工作开展不够正常。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将法律援助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2004年10月20日
|
声明: 本网站为公益性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不存在任何商业考虑,刊登的对象如有异议,请于我们联系。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