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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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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6-10-08 10:0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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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06-9-20
(2006年9月15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
六合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吴安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区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法制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2006年至2010年是我区实现崛起振兴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构建法治六合、和谐六合,在全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是非常必要的。为了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本次会议特作决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宣传普及宪法,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做到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要紧密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倡导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责任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培养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公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素养,使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深入人心,保障和促进全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二、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在继续做好普及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全区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执法应公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要着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依法从事经营管理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三、要坚持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法治六合建设实施意见》,围绕“法治六合”、“平安六合”建设和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和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要创新和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加强各类宣传教育园地、阵地建设,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提高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普法工作。全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要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制定计划、完善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要落实必要的普法经费,保证普法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六、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切实执行。区、镇人大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情况汇报等活动,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广泛联系群众,及时了解情况,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
南京市六合区人大常委会
200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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