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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合区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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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6-10-08 14: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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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六委发〔2006〕45号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委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机关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驻区单位:
现将《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转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委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2006年7月31日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顺利完成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从现在起到2010年,是我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崛起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期。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提高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建设法治六合、和谐六合,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进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六合建设进程,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培育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实践,为加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六合的崛起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区第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着力提高全区法治化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科学准确。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的宣传方针,注重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克服片面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坚持求实创新。根据不同对象群体的特点,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重点内容,创新工作形式,进行分类指导,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3、总体目标: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我区法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法治实践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4、主要任务:
——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全区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 威。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有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骗税、虚假招标等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诚实守信原则,营造鼓励支持自主创新的氛围。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深入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交通、公共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加强有关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土地流转和企业改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老年人等特定对象和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司法公正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意识。大力倡导和宣传严格依照 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教育,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大力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宣传,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民主法治建设的水平。
——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法治六合建设实施意见》,在更高层次上实施依法 治区战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鼓励公民法人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大力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区”建设活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主要措施
5、落实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将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学校教学大纲,落实法制教育师资、课时,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企业职工法制教育、企业法律顾问和农村基层干部法律轮训等制度。
6、强化队伍建设。稳定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面向社会、覆盖全区的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新闻工作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制漫画创作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和以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法律咨询队伍。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的作用,高质量地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指导。
7、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能优势、岗位优势、设施设备优势,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法制长廊。注重发 挥大众传媒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要开辟固定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开办法制宣传教育网站、网校,政府门户网站应专门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加强党校和市民学校、夜校、职业技术学校等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活动。
8、构建工作平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继续打造“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每月“18”法律广场活动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基本法和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律宣传与城市文化有机结合的新途径,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
四、对象和要求
9、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全区广大公民要结合工作、生产、学习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10、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11、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教育引导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
切实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1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强化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1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治企理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4、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相结合,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培养和树立公共秩序理念,增强依法维权能力。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15、规划启动。2006年上半年,各街镇、部门、单位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做好实施《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16、组织实施。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街镇、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强化措施、加强指导、严格督查,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17、考核验收。2008年组织中期检查,2010年组织全面考核验收。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8、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19、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各街镇、部门、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规划得到落实。
20、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制定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组织、人事、党校及教育等部门具体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指导群众性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大众传媒的社会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司法、执法过程中以案说法,辨理析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加强对特殊群体的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1、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2004)55号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各街镇、部门要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
主题词:普法工作 规划 通知
中共南京市六合区委办公室 2006年8月1日印发
(共印1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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