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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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下发《黄河流域敏感区水环境应急预案》
http://www.yfzs.gov.cn/ 2003-05-28 10:17:26 中国法制网
    为防止黄河枯水期、紧急调水期突发污染事件,保障水质安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下发《黄河流域敏感区水环境应急预案》,对黄河龙门至花园口段沿线城市和排污企业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时的污染物限排和环境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今年黄河上游蓄水较往年偏少很多,可调节水量为历史同期最少,目前各河段水量偏枯,水污染呈加重趋势。

  “预案”指出,进入预警状态时,应加强水质监测和信息沟通,加大对造纸、冶金、制药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所有排污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进入应急状态,或在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保证饮用水源和调水水质安全时,将督促水利部门限制引黄水量;对污染治理工艺、设施落后的造纸、制革、酿造、制药企业,一律停产停排;对有关区域的重污染企业及重点污染源实施限产等措施;实施用水大户限产或限量用水方案,压缩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采取拦污、导污、截污措施,减少污水入黄河量;根据水污染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水源备用和防止重大供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工作,保证水厂水质。

  “预案”强调,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密切注视枯水期、调水期水质水情的变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管理,确保干流入黄河断面、三门峡水库、小浪底水库和黄河花园口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三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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