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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原则通过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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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1-28 10:25:15 来源:新华社 |
http://www.yfz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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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
会议指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5个专项和部门预案、以及绝大部分省级应急预案编制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预案是在立足中国国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借鉴国外成熟做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提请会议审议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规定了国务院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原则、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对于指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有效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全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种预案还需要在实践中经受检验,不断完善。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要抓好基层,包括社区、农村、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三是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指挥和救援人员应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四是抓好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为主要内容的面向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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