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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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药监分局开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
http://www.yfzs.gov.cn/ 2004-11-25 15:47:47

       今年以来,南京市药监局六合分局针对市场上药品广告比较混乱,常常误导消费者用药的现状,开展了“广告药品专项检查”行动,并将广告药品的检查整顿作为“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专项行动。年初,该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确定一名广告信息审查员,负责每天对相关媒体药品广告信息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筛选出区内相关单位经营广告药品品种,增强检查的针对性;二是从供货渠道上审查广告药品的合法性,验明合格证明及相关标识,以进行有效监督;三是采取适当抽样,发挥技术监督手段的有效性,共抽样18个批次,经检验有3个批次不符合规定;四是发函协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使假药显原形,共发函16份,收到回函9份,已证实假冒药品6个。

        在“广告药品专项检查”中,该局共检查单位52个,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共立案8个,涉案金额6.1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发现药品广告存在的问题有:一、所发布的的广告未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或备案;二、伪造广告批准文号发布广告;三、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四、邮寄药品并进行广告;五、篡改药品广告的审批内容发布广告,检查发现,市场上药品广告的内容并不都是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多数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有些还利用某个专家或者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内容虚假,特别是有些非药品常常宣传、夸大疗效,容易误导消费者。广告药品的特点有:一是大多价格较高,常常一盒药品就卖到一百多元,有些只是一些普通的药品,但包装常常较大,并起了一些引人注意的商品名;二是广告药品的供货渠道多为药品标示生产企业的销售员直接送货,且多数没有厂家的正式发票,只有手写的送货单,这就给一些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广告药品多数有所谓的“赠品”,销售时买几盒(瓶)送一盒(瓶),吸引消费者,而这些所谓的“赠品”常常标有“速效”、“特效”、“赠品”等字样,有些干脆就是药品本身的小包装,还有一些“赠品”并不是药品,而包装却与药品本身无异。

       广告药品所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一是药品广告管理权限不清,不能很好约束药品广告行为。药品广告的审批权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其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广告,要向广告监督管理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再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法作出处理。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虽有处理权,但药品广告的发布却不是其审批的,再加上药品的特殊专业性,很难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发布药品广告的部分媒介责任心不强,对广告的内容未加以严格审查;三是广告药品的销售单位主要是各零售药店,而零售药店在购进销售广告药品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大多并没有认真严格把关,没有索取全合法有效的资质材料,对有些广告药品本身或销售员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只要审核再细致一点就可以发现,从而避免一些问题药品的出现。

        通过开展“广告药品专项检查”活动,该局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让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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