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保障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招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社保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劳动局),主要职责是:负责经办辖区内非公民营经济组织、区属用人单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招聘人数
社保中心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22~30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南京市六城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户籍。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区人事局、劳动局和监察局共同组织。
1、报名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数码拍照,制作准考证。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低于1∶3的比例不开考。
时间:2008年7月16-17日,9∶00—11∶30,15∶00—17∶30。
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中华路505号)
2008年7月18日15∶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计算机操作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占60%)
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专业基础知识占30%。
3、计算机操作(占10%)
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4、面试(占30%)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体检
按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的综合得分高低,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6、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事局、劳动局和监察局共同组织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应招人员缺额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天。无不良反映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全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52651340 联系人:吴 政
监督电话:52651110 联系人:刘春保
南京市秦淮区人事局 南京市秦淮区监察局
南京市秦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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