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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百姓 关注民生 依法维护劳动者保障权益
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http://www.yfzs.gov.cn/ 2005-12-18 20:48:05
“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网络征文


    全面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近年来,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紧密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在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有力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完善监督依据

    2003年9月,针对当时南京市存在的人口老龄化加快,基金支付量逐年加大;社会保险欠费持续上升,部分用人单位无视职工合法权益瞒报缴费基数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以“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为宗旨,在保障范围上除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均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外,还对城乡社会保险统筹、农民及失地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流动就业人员的保障工作做了要求。在保险基金筹措渠道上既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扩大面征缴,又要求政府提高财政投入的比例,为基金的安全提供保障。《决定》还对社保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范,为推进和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决定》一经作出,得到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财政、工商等部门认真执行《决定》,各司其职,努力做好登记、申报、稽核、征收和发放等工作,不断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率,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

    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围绕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扩大劳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政府的工作。

    1、围绕促进我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监督。

    2005年4—6月,市人大财经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会法》的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是以检查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并延伸对用人单位在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障、建立工会等方面的调查,来检查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贯彻两部法律法规的履职情况。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广泛发动、深入调查、分段实施。通过听取有关部门单位执法情况汇报、代表持证视察调查、邀请和组织在宁的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集中检查等形式,对我市贯彻执行两部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向常委会做了执法检查报告。通过检查和审议,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组织在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从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探索劳动保障新机制,完善劳动保障功能等方面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提高检查质量,财经委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有效方法,努力扩大人大法律监督效果。

    一是上下联动、三级代表参加。为了扩大检查的覆盖面和实施检查的参与面,采取了市、区县人大联动的方法,有白下、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江宁等7个区人大开展了相关检查。在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中,除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外,还邀请在我市的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共49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分成六个小组开展检查,扩大了检查的社会影响。

    二是广泛发动、深入开展调研。执法检查中,向三级人大代表和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发放了书面调查函件700多份;市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持证视察调研广泛了解情况;向国有、民营、商贸、建筑、外资五类共15家备查企业发出预备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并从中选择10家企业由执法检查小组开展深入调查;同时,执法检查组还专门设立了阅卷组深入到劳动保障部门查阅执法案卷,检查执法结果。

    三是突出重点、分段实施监督。这次执法检查具体分为自查与调查、集中检查、常委会会议审议和督促整改四个阶段。在自查与调查阶段,召开了执法检查新闻发布会,公告全社会,欢迎群众反映有关情况;举办了法律讲座和代表培训班,统一意见、提高认识,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方法步骤;在集中检查阶段,六个检查小组在企业和市劳动监察支队,通过召开职工座谈会和查验劳动合同文本、职工考勤台帐、工资发放表、社保登记证和交费凭证、案件查处等资料,了解实情和职工的意愿。常委会经审议后,将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并交由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整改,并在今年年底前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察。

    2、围绕促进我市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开展监督。

    依法做出了决定,只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一部分,要把人大的决定真正落到实处,还要狠抓决定的监督落实。2004年7月,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全市社会保险覆盖面  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决定》颁行近一年之际,市人大财经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对我市贯彻《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的结果看,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力度,市劳动、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息沟通和核查。一年来我市参保单位增加5388户,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5%、3.9%、36.5%和8.6%;社会保险费清欠力度增强,追收资金22062万元,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当期结余,同比分别上升71.21%、13.48%和22.16%,改变了养老保险金较长时期以来收不抵支的不良循环状况。在检查中,财经委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的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在年末预算调整时做了适当的安排,增强了社保资金的抗风险能力,并拨付资金健全了12333劳动社保投诉咨询电话服务台的功能,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工作的手段。这次的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决定》的贯彻实施,不仅维护了地方人大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督促和保证了人大的决定切实得到执行。

    此外,近年来市人大财经委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劳动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努力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

    1、采用审议意见书的有效形式,努力扩大监督效果。

    为了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推出新的举措。2005年7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会法》的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会后,财经委建议常委会首次采用审议意见书的有效形式,将委员和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向市政府进行反馈,以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审议意见书对于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从加大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完善劳动保障机制,着力提升劳动保障功能;加强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并于11月底前将办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这种监督形式不仅保证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效地促进政府工作;还有利于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监督质量,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

    2、认真办理劳动保障信访案件,不断拓展监督范围。

    在日常工作中,市人大财经委注重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办理各类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以来,财经委对有关华宝通讯公司劳动违法行为、钟山机械厂部分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苏建集团反映劳动保险金征缴、追讨农民工欠薪等问题的信访件予以高度关注,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督促执法部门及时纠正个别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会法》执法检查期间,财经委对于部分人大代表和市民的投诉举报、以及市妇联接到的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信访件做了认真梳理,并正式函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逐一核查,限期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函后一一落实,督促有关单位为数十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金,并将结果向财经委做了书面汇报。这些工作真正体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情系广大群众,为民履行职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的精神。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经基本形成,城镇登记失业率稳步下降,近期达到3.36%,创“十五”以来最低水平;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提前半年实现了“五个过百万”;社会保险水平不断提高,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社保基金连续四年实现当期收支平衡,扭转了过去多年参保人数减少、社保基金征收额下降、当期收不抵支的被动局面;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用工市场秩序得到有力规范。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劳动法》和《省工资支付条例》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执法检查时,对此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之基,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在今后的经济监督工作中,将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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