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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八大机制 构建国企惩防体系
南京中船绿洲机器有限公司 周建彬
http://www.yfzs.gov.cn/ 2005-12-24 18:14:57
“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网络征文

                       建立健全八大机制  构建国企惩防体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以下简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笔者认为,国有企业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时,要以党员、关键岗位人员、干部特别是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八大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组织领导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措施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首先要成立由企业党委(党组)书记为组长、总经理、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企业策划部门等主要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机构,加强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导,使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真正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教育导向机制

    理想信念动摇,导致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失守,是许多腐败分子走上犯罪的根源。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教育是基础,着力于思想道德防线。笔者认为,建立“不想腐败”的教育机制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宣教格局,增强教育的合力。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导向与协调机制,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格局,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使党风廉政教育做到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二是明确教育主题,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要不断拓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深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突出教育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突出抓好三个层面的党风廉政教育,即:党员、关键岗位人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做到对党员的教育要透,对关键岗位的教育要严,对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深。党风廉政教育要重点突出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开展面向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要加强管理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要深入开展中层以上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
    四是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积极做到“六个坚持”,使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教育效果,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一是坚持廉政谈话教育;二是坚持警示谈话教育;三是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四是坚持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五是坚持舆论引导教育,;六是坚持重大节日预防教育。

    三、制度防范机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建立“不易腐败”的制度防线,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力的科学配置;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促进权力的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反腐倡廉制度,建立廉洁自律长效机制。

    四、监督制衡机制

    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监督是关键,致力于制约。要建立“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运用有效的监督方式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扼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一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使权力在有效地监控下正确地行使。二是要不断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企业纪委要严格履行职能,把党内监督和组织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要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把效能监察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之中,实现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规范运作,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四是要深化内部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济秩序,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五是要不断加强群众监督。发挥职代会对企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作用,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企业党政领导联系基层工作点制度和接待来访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宽信访渠道。六是要突出抓好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进一步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规范“事权、财权、物权和人事权”,有效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

    五、激励约束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励约束机制既是强化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防治腐败的有效举措。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可以激励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另一方面也利于促进党员干部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一是要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领导干部的政绩。二是要树立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弘扬时代正气,营造一个学先进、赶先进和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三是建立企业爱企护企奖励基金,鼓励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关心企业、爱护企业,敢于同违法、违纪、违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六、查案惩处机制

    查案惩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只有严厉惩治,才能有效防范。建立“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要在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案件的同时,着重查办在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隐匿、侵占、侵吞、转移国有资产,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经营管理人员为个人和亲友非法牟利等损害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案件。

    七、工作责任机制

    构建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国有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将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将源头防腐治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工作负总责;企业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工作,并对职责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八、协调保障机制

    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工作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过程中,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及时协调、研究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才能保障源头防腐治腐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每年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作出部署,研究决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情况,并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融入到生产经营、党建、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正常运行。二要加强纪委组织协调。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行政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预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形成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三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涉及面宽,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企业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各方力量,特别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四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当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新的历史时期,由于体制机制制度的不完善,滋生腐败现象的因素仍然存在。因此,构建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要紧紧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指导方针,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防范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使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不断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OO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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