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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厂 构建和谐社会
华能南京电厂——陈庆军
http://www.yfzs.gov.cn/ 2005-12-24 19:20:09
“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网络征文

                        坚持依法治厂  构建和谐社会

    当前,全市正积极深入的开展和推进“四五”普法工作,其不仅能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也能为我市实施“建设平安南京、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努力争创省“社会治安安全市”和为加快“两个率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文将结合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就如何抓好当前的企业普法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厂相结合,与时俱进,学以致用

    “四五普法规划”是我们企业当前普法的工作任务,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不断提高”较好地反映了目标与过程的辩证统一。企业开展普法,就是要使企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依照法律办事,根据以法治厂实践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组织职工深入学法,继而指导依法治厂的实践。概括起来,普法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用、学、用的循环过程,就是一个学用结合的辨证运动过程。而企业也只有具备了牢固的法制观念、健全的法制体制,才能够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搏击和生存。这是现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治厂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势在必行。

    “四五普法规划”指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必须把普法和以法治企有机结合起来。当然,企业强调普法教育,不是要求每个人员什么法都懂,都能记住并运用,必需有所侧重,即结合本行业本职工作讲究实用性。如厂长、经理们要则应重点学习掌握《企业法》、《公司法》、《安全法》、《劳动法》、《投资法》、《破产法》等;技术人员侧重学《商标法》、《环保法》、《专利法》、《合同法》、《标准化》、《产品质量法》和各专业法规等;财会人员侧重学会《会计法》、《统计法》、《税法》、《审计法》等;营销人员侧重学《贸易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政工人员要学《劳动法》、《工会法》、政治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律;行政管理人员要侧重学习《行政管理法》、《保密法》、《消防法》、《档案法》、以及各种条例等等。

    二、关于当前企业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厂实践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治国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要适应这个转变,首先是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普法工作,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但是在普法工作和日常工作的结合中,存在一些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与依法治厂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差距。

    1、没有完全树立通过普法工作促进依法治厂的观念。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但由于受封建思想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权力过分集中以及个人英雄主义的影响,凡事按领导人意见办的习惯和作风根深蒂固,以致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自觉不自觉地被动应付普法工作,以权代法,以人治代替法治,不习惯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各项事务。

    2、对企业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渐进性认识不够,普法工作没有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目前,相当数量的领导把主要精力用于抓企业发展,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表现出:只强调目标不注重过程,不去扎扎实实地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认为普法工作是上级领导和法制部门的事,依法治厂也只是喊在嘴上,只要企业不出安全问题就行。因而不重视、不布置,即使布置也存在形式上。

    3、对普法工作的内涵和工作任务理解上存在偏差。一是把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厂单纯地看成是一种法制宣传的手段,认为普法工作是群众性的工作,是宣传和教育部门的事,把普法工作简单地等同于一般的政策宣传;二是依法治厂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的不确定模式及工作指导上的脱节,依法治理工作缺乏有力的支持、实践推进缺乏后劲,普法始终存在的若干薄弱环节,落后的宣传手段方式与迅猛变化的时空条件之间的不适应。

    三、讲究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提高以法治厂的工作实效

    1、科学设定普法内容,正确予以引导。普法工作不能脱离依法治厂的实际,要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科学地设定、传授普法内容。既要注重国家大法、基本法的宣传教育,又要顾及地方性、专业性法律法规的学习;采用集中授课和讨论等多种方式,注重实用性条款的灌输;通过正确引导,使得广大职工对有关法律规范的制定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真正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普法内容上,尤其要注重和加强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例如在薪资结构调整、医改、教改进程加快的情况下,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及内容,让群众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2、注重普法全面渗透,追求依法治厂实际效果。 面对发展过程带来的一系列热点、难点和矛盾问题,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改进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在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实现发展和创新,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贯更要要采取多种手段,调动一切力量,开辟多种阵地,深入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改变过去那种单一、习惯于“一本教材一堂课,一次培训一张卷”的传统教育方法,从枯燥的“说教式”、“灌输式”向职工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把法制教育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让群众主动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充分发挥企业网络等现代传媒的作用,让普法渗透到生产、生活、决策的每个角落、每个环节以及每个组织和每个个人;使得一切生产、生活、决策过程都成为具体的法律法规运用、执行和实施、实现的过程;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3、领导重视带头普法,保障以法治厂的各种投入。由于历史情况,使“人治"的观念根深蒂固,因此,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不可能一蹴而就,特别是在文化素质较低的一些小企业,这更需要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因此在企业普法过程中,首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努力提高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这既是适应领导工作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领导干部只有带头学习、掌握各种法律知识,才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其次必须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必须保证有一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克服普法和以法治企的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经费投入缺口大、专职人员编制不足、宣传教育力度弱、形式手段欠缺等等困难,使企业普法工作和以法治企取得突破性效果。

    4、抓好以法治厂的建章立制,形成普法的良性循环。普法工作包括理论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制度建设等几大部分。仅仅满足于宣传教育本身,不作实质性的以法治企的打算和要求,没有具体的制度规范,普法一是难以长期坚持,二是成果不易巩固、深入,达不到以法治厂和厂务公开的要求。因此,必须建章立制,把企业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厂轨道,在经费投入、措施保障、学习内容、学习期限、考核任用、消极处罚等方面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得企业普法工作有思路、有目标,有规划、有要求,有考核、有奖惩,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良性循环。

    加强普法工作,弘扬宪法精神,构筑和谐企业,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回顾过去,我们欣喜地看到,企业的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成功实施四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眼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着眼于提高员工法律素质和依法治厂的管理水平,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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