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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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之思
溧水县第三高级中学 高一(3)班 陈 倩
http://www.yfzs.gov.cn/ 2005-12-24 20:14:33
“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网络征文

                                 路上之思


    这会儿我正走去上学的路上,一路春光明媚,小鸟嬉戏,大街上也一片安乐欢快的场面,车子匆匆行驶,人们快乐行走,小花儿茁壮成长,一切儿都是那么美好。我的心情也犹如脱笼之鹄豁然开朗。

    “快让路!”正当我观赏着路边的一花草时,一阵不和谐的音符打断了我的思路,我朝正前方一看,一位妇女和一位男生的车子正在纠缠着,他们好像快要撞上了,但还没有碰到,只见那位妇女紧皱眉头,咬紧牙齿,眼睛盯紧车头,双手握住车头来回摇摆,那位男生也赶紧使车子扭转方向,但这时车子却不受控制,两个车子总保持在一条直线上,眼看就要撞上了,那位妇女又叫道:“快让开”。她把车头使劲一转,一场事故终于避免了,两者只是互相碰擦了一下,车尾扭了一下屁股,此时我真松了一口气,为他们而感到庆幸,但是随后我听到从妇女口中说出一句话:“没长眼睛呀,也不知道看路。”她回过头对那位男生说,但那位男生没有吱声,骑车子走了。我听了不知怎的,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刚才那快乐的心情有点淡化了。
我时刻注意着这位妇女,她长得也不是那么凶神恶煞的样子,穿着也很大气,衣服也很端庄,可是……。正当这时,“砰”!一场事故发生了,那位妇女又撞上了一位,女孩,这次比较重一点,二人都躺在了地上,车子倾斜交错着,车笼头里的水果撒了满地,妇女回过了神,迅速把自行车扶了起来,由于两个车子交错在一起,犹如一对情侣难舍难分,妇女得费一会儿劲才能扶起它,“你怎么骑的车子,往人家车上撞。”妇女一边拍身上的灰尘一边说,“撞伤了怎么办?”那位女孩看了看她,说:“又不是我的错,明明都是你自己走反道还赖别人。”妇女听了生气了:“有谁规定这不能走吗?我就是要从这边走。”“明不讲理,法律都有规定,必须走右边,可你却走左边,你有没有学过法律?你这行为违法了,出了事故怎么办?”女孩无可奈何,扶起车子。“这是哪家的孩子,这么没教养,父母也不好好管管,真是。”妇女摇摇头说。“你有教养?你懂法?走反道!”女孩说道。妇女这会儿来劲了:“哟噢,你还来劲了,是你撞我的,你没长眼呀!“你才没长眼呢!”你才没长眼呢!女孩大叫道,只见妇女瞪着双眼,火冒三丈,引得一群旁观者观看;好了,好了,说声‘对不起’好了。“跟小孩子叫劲干嘛呢?”就是、就是,“由于大家的撮合,终于平息了这场战争,妇女骑着自行车,狠狠地瞪了这位女孩一眼,撇开头便走了,这时我似乎隐隐约约还听到从妇女口中说出:“真瞎了眼。”留下这位女孩在马路上捡水果。

    看着那位妇女远去的身影,我心里不是滋味。这位妇女的法律意识怎么如此淡漠,难道国家大力宣传法律只是过眼云烟吗?我不禁为国家而担心,为社会而担心,更为人们而担心。幸好,这位妇女今天违反的是交通法;幸好,这位妇女只是与被撞者吵了一架;更幸好,没有人员伤亡。但如此下去,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大人们的法律意识如此不堪,那我们小孩可怎么办呢?我不禁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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