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网络征文
在法律下成长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共同的准则,家庭成员之间就难以和睦相处,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则,社会秩序就会混乱不堪。法律作为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才能真正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青少年作为各种人群中的一类,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阶段,因此更需要法律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政府部门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作出了很多措施,为我们青少年的成长与成才搭建了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环境。1991年9月24日与1999年6月28日,我国先后通过实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与义务统一到专门的法律轨道上来。
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利。2001年12月,深圳警方在南山区捣毁一家特大盗版录音盗版加工厂时发现,该厂雇用的16名工人中,有10人是未满16周岁的童工,这些本该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的孩子,却在这俨然一副集中营模样的工厂里苦度年华。有关部门立即对该厂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惩,孩子们得以重回课堂。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恐怕这些孩子还在遭受非人的待遇吧!
但是,法律在给予我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我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当一个到了入学年龄而没有进入学校学习,或当一个学生不能认真遵守校规校纪,不能很好地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时,他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正是由于法律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才使我们青少年能更好的约束自己,时刻给自己敲响警钟,从而促使更多的青少年不是安于享受,而是奋发向上,努力成才。在法律下成长,我们懂得了维权,在法律下成长,我们明确了责任。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将越来越完善,我们的生活也将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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