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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邺区:2001-2005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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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8-31 14: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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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贯彻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和市委《关于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紧抓新城建设机遇,整体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全区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单位32个、省级148个、市级180个。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自1991年开展依法治区工作以来逐步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职能部门协调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48名部门和街道“一把手”组成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同时配齐配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区联络员和普法讲师团等工作班子,并制定了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等的工作制度。区机关部门、街道、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都成立了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覆盖全区的工作网络,形成整体推动的合力。每年区委、区政府都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列入全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奋斗目标,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我区将普法经费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逐年调整增加,将普法经费提高到年人均0.40元。
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一直受到我区的高度重视。“四五”普法启动的2001年,区里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和五年依法治区规划,人大作出相应的决议,并召开全区动员大会,明确目标任务。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在年度工作意见中对普法依法治区提出明确要求。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年度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点。2004年《依法治区普法工作要点》确定召开“新城法治建设研讨会”,从研讨会召开的时间、研讨活动方案的确定,到会议的具体安排及其经费,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先后进行了认真研究。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撰写文章,引起全区上下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在区域范围内组织法治研讨活动建邺是全市区县中唯一一家,受到市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去年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建邺”,把“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积极营造‘法治建邺’环境”作为我区今后的六大主要任务之一。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经费落实,保证了我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围绕大局、贴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围绕并服务于党和国家、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始终坚持的基本方针。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大力宣传世贸组织的规则、原则以及与世贸组织有关的涉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建立信用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开展法治与社会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全社会共铸诚信。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加强《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了依法防治“非典”工作。在全市统一整治“三小车”工作中,由于法制宣传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全区登记在册的1075辆“三小车”主自愿上缴,在全市率先全部完成上缴任务。以《宪法》修改和《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民主宪政理念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开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为推进河西新诚开发、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动权益保护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维护稳定和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五年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起草并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团区委、计经局、流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培训和依法治企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建邺区干部学法制度》、《建邺区“四五”普法培训计划》,全区“四五”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1、强化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区委、区政府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举办法制讲座、组织集中轮训、参加上级培训、结合工作学法、法律知识竞赛、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文章等形式,注重从领导机关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率先垂范,并以八项制度加以保证。一是中心组学法制度及考勤制度,从区委开始,全区各级中心组普遍建立了学法制度及考勤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每月“学法一日”制度。三是学法笔记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四是法制讲座制度,每年邀请专家学者,为区机关干部举办2次专题法制讲座。五是轮训制度,公务员学法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全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五年中,大规模的全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事业性质的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轮训有两次。2002年以省编《“四五”普法干部读本》为教材,集中两个月时间,举办了七期“四五”普法培训班,对全区近800名干部分批进行轮训;2004年以《宪法修正案》和《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用近一个月时间,对1100余人进行轮训。六是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每次培训都进行书面考试,并将成绩作为公务员、干部年度考核、任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度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七是学法档案制度,为掌握全区公务员的学法情况,区人事局专门制作了个人学法档案。八是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04年4月起我区施行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至今已有43人通过考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也已经建立。
2、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学校法制课。在全区各中小学做到大纲、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同时,为全区27所中小学统一聘请检、法、司中层以上干部担任法制副校长,参与、指导依法治校工作,每年制定工作意见、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专人编写教学提纲、对法制副校长工作进行检查评比,保证全区中小学法制课有序地进行。五年来法制副校长为全区中小学师生和家长讲课600多场次,受众达4万多人次。二是举办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争创“无案件明星校园”和“最安全学校”以及法制手抄报展评、法制漫画比赛等活动。向全区40名法制小记者赠送青少年法制教育丛书,组织“法在我心中”中学生主题征文。爱达花园小学还组建了一支“禁毒小天使宣传队”。暑期青少年法制教育更是受到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的高度重视,每年都制定详尽的活动计划,组织观看警示录相片、参观禁毒展览、听交警讲解《交通安全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组织戒毒者与学生座谈、现身说法等。将法制教育的严肃主题寓于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之中,力求让孩子们通过参加一次活动能够懂得一些法律常识、树立一个观念、明确一份责任。三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区在全市率先组建了一支由54名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义务监督员队伍,协助区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网吧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组织全区网吧经营业主联名向全市同行发出倡议:坚持守法经营,为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南湖街道创办社区青少年法制学校,贴近实际扎实开展自我互动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集中授课教育,深受青少年和家长的欢迎,社会效果明显,他们的经验被省、市关工委推广。区检察院向全区小学生发放的“维权掌中宝”,以卡通画形式传授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遇到意外事件的正确应对方法,既方便又实用。目前,全区已经形成以课堂教育为主导、多种形式法制教育活动相配合、社会各界联手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格局。
3、努力探索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和途径。建邺现有外来人口近13万,几乎占全区总人口的一半,做好这部分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区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四五”普法以来,我们一是编写专门的教材。我们选择了与流动人口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印《建邺区“四五”普法流动人口学法材料选编》,填补了我区流动人口学法教材的空白,在全市也是仅有的。我区还编印了《流动人口管理法规条例选编》、《流动人口管理公示手册》、《流动人口服务手册》。二是抓住其流入、定居、生活、就业等环节展开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房屋出租户向承租人宣传法规和政策,及时了解其动态,使出租人成为我们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信息员、教育和管理的助手。流动人口到服务站办理相关手续时,由思想政治工作协教员对其进行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市容卫生、治安防范等的教育。三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建立流动人口法制教育中心、外来务工青年法制夜校。四是抓骨干培训。我们把流动人口协管员作为普法骨干,每年区、街两级均组织各类法律法规培训。五是为外来工子弟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让外来工的子女和我区所有的中小学生一样,从小接受法制的教育熏陶。六是各街道、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都把流动人口作为一个重要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在流动人口聚居地举办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栏、免费发放各类与他们生活、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使流动人口受到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制观念。
(三)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创新
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手段和方法上,我们努力做到五个结合:一是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我区每年都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4”是“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法制宣传日,每年我们都以此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打造普法工作品牌,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如2003年“12•4”法制宣传月,我们精心策划,动员、整合全区各方面的力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包括送法进社区、乡村、学校、工地、监狱的“五进”在内的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受到省、市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较高评价。同时我们更注重在平时点滴渗透的教育,如组建法制宣传小分队,坚持常年送法进社区、入楼栋、到住户,通过日积月累的宣传,努力实现公民法律素质由量变到质变的提高。二是普遍教育与特别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是基础,而将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口等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加强特别教育,有利于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三是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如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板报巡展等,在此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发展变化,我区开通了“法治建邺”网站,开辟了新兴的法制宣传阵地。四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002年我区组织开展法制漫画创作评展活动,参与全市“供电杯”法制漫画比赛,选送20件作品有11件获奖,名列13个区之首。2004年,紧贴新城建设的实际,我区举办了历时五个月的新城法治建设研讨活动,历经全区征文、专家评审、汇编成册、研讨交流、总结表彰等过程,从区领导、部门领导,到区、街道普通干部以及学校、医院职工,大家纷纷撰文,立足区情和工作、生活实际,将理论和实践结合,为新城法治建设献计献策,使研讨活动过程成了对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学习、思考、认识提高的过程,不仅营造出浓厚的区域法治建设氛围,更重要的是为推进新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五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我们推进政务、检务、审务公开,把行政和司法执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加强法律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解纠纷矛盾的过程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的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其效果远胜于空洞的说教。
三、厉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我国80%的法律由政府机关组织实施,大量的社会事务要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来完成,因此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区的中心环节。
(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早在1999年,我区行政机关、街道就建立了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用权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近年来,我们在不断完善、狠抓落实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考核评议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真正做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权,不失职;遵守法定权限,不越权;合乎法定目的,不滥用职权;遵守法定程序,不出现程序性瑕疵;遵循客观规律,不失当;使行政行为不但合法,而且合理;不但合乎实体法,而且合乎程序法;不但符合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文,而且符合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在目的。
(二)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创建“最佳投资创业服务区”
我区将2002年确定为“依法行政年”,制定下发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依法行政年”工作任务分解为21个子项,与部门、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各部门、街道普遍建立、完善了办事“六公开”制度以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实待岗制、责任追究和末位淘汰制等制度,推行收费“阳光工程”,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当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39件,废止149件,取消行政审批132项,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区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区又在全市率先提出创建“最佳投资创业服务区”的口号,集全区行政及社会资源,帮助投资创业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在全面规范我区行政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面向社会郑重作出包括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全面削减审批、取消区级收费、严查举报投诉、完善配套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在内的十二项承诺,并进一步健全“六大保障机制”,抓好“四大载体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区软环境建设。目前,创建“最佳区”活动已经作为全区上下一项长期的、共同的目标任务。
(三)落实行政许可法,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我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经过清理审核,确认区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9个,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精减为49项。21个部门、84个行政许可、审批、监管事项按“应进尽进”的原则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自2002年9月21日成立以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9万余人次,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95860件次,受到群众好评。我区初步建成“建邺区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工作效能得到较大提高。
(四)依法拆迁,有序推进新城建设
建邺作为正在大拆迁、大建设的新城区,依法行政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全区有4.2万多亩征地拆迁任务,涉及4个街道、52个村民小组,900万平方米房屋,1016家工企单位,1万多户村(居)民,近3万人农转非。如何处理好政府与群众、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这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的主要做法一是完善拆迁程序,规范拆迁行为。我区根据国家《城市土地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建邺区行政裁决工作规定》,明确了审查、受理、答复、调解、审理、裁决、送达等程序,规范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程序。完善了“两公示一登记”、征地拆迁程序等各项制度,明确执法责任。二是提高思想认识,约束拆迁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在拆迁时,做到“三不”:不因群众不理解、不支持而生硬执法;不因拆迁政策调整而简单化执法;不因任务繁重、工期急迫而简化执法程序。三是依法做好行政裁决,保障群众的利益。特别对少数多次协商、协调达不成拆迁协议严重影响奥体配套设施、绿博会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的被拆迁户,在行政裁决中,注意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和行政救济权,保证行政裁决的“公平、公正、及时、合法”。自2004年以来,区政府对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争议进行行政裁决93起,其中经调解、裁决后搬迁的占71%,有效保障了新城建设的有序进行。四是从严要求行政强制拆迁。对极少数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钉子户”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严格审查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从严把关。严格执行行政强拆的听证、申请、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自2003年征地拆迁以来,全区无因拆迁引起的重大安全稳定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了奥休中心及配套设施、滨江大道、绿博会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五是突出整治重点,优化环境。针对环境建设和市容管理的重点、顽症问题,层层签订责任状,开展了主次干道及街巷、“三乱”、工地、“环境卫生”等内容的专项整治,做到时间节点明确,分工合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通过专项整治,环境卫生、“三乱”现象、渣土抛撒、占道摊点、违章搭建五大顽症得到有效遏制,市容市貌有明显提升。
(五)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行政权力
区政府着重对执法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部门进行严格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抽查等形式查找薄弱环节,以点带面,整改提高;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投诉案件的办理,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以案说法,纠正改进。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行政投诉中心,负责接待和处理行政投诉。2004年受理行政投诉27件,不论是否属于行政投诉范围,全部按期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满意率达93%。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基层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区系统工程的基础工程,只有抓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打牢依法治区的根基,提高依法治区的整体水平。
(一)狠抓“小章程”的制定和落实
我区积极探索依法治区向基层延伸,以规章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抓建章立制工作,各基层单位都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小章程”。以村为例,《村民自治章程》把村民的权利义务、村级各组织关系、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内容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要求明确下来,印刷成册发放到各农户手中。这些村规民约上合大法,下合民意,以此为准则,民主管理有章可循且深入人心。
我们不仅仅满足于制度上墙、“本本”到户,为了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各村还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制度,一是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让群众选举自己满意的人管理村务。二是建立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的民主决策制度,保证群众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如兴隆街道河南村近两年来投资22万元进行道路维修、修建公厕、挖埋下水道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江东村投资350万元建成了江东文体活动中心和投资60万元建起了江苏省规模最大的村级全民健身广场,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民主决策的。三是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社区的稳定是一个城市稳定的基础。因此,我区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定期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四个一”,即每个社区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套法律书籍、一名法律顾问、每季度一堂法制课。编印《建邺区社区居民“四五”普法学习材料》之一至之五46000份和《建邺区流动人口学法材料选编》6000册,发送到社区、楼栋、住户。整合力量组建的“建邺区司法局法制宣传小分队”自2003年3月以来坚持每月在一个社区(村)举办活动,以法律咨询为主,同时向居民群众赠送法律书籍、资料、法律帮助联系卡,展览图片、漫画。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向社区延伸。开通“148”法律咨询热线。“18”广场律师、公证员咨询和每月逢“8”定所(法律服务所)、定点的社区法律咨询。七个街道均成立法律援助站,每个社区都有法律援助宣传栏,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区2600余名低保对象建立了法律援助档案,凡进入档案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均实行经济状况免审。三提高社区调解工作能力。在社区(村)设立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推行人民调解制式协议书审核制,每年区、街两级都举办民调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应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的能力。四开展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社区帮教组织、帮教工作机制和帮教措施。2005年开始,将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通报民政部门,要求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在进入低保前必须与所在社区签订《建邺区刑释解教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承诺书》、承诺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遵纪守法,主动接受社区管理。
(三)广泛开展三个“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创建活动的要求,我区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活动为载体,保障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当家作主,推进农村、社区、基层企事业单位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推动依法治区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按照《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标准》及其申报、审核、命名办法,经过申报、审核、检查复核、公示等程序,2004年以来,我区已有省级2个、市级8个、区级21个单位获得命名表彰。至此,全区省、市、区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数量已达到总数的40%。
五、推进司法公正 创建最安全城区
(一)深化司法改革
五年来,区法、检两院积极探索改革和创新的新途径,以改革促公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
区法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实施“阳光审判”工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公开开庭;全面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建立审限警示制度和超期督办制度;建立健全由立案庭进行程序监督、审监庭进行审判监督、纪检监察进行纪律监督、政治处进行责任考核监督的有效监督管理机制;刑事审判全面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证据庭前展示,办案平均周期缩短为28天,检察院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在判决书中明确表述,全省尚属首次;民商事审判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范围,强调当庭宣判和诉讼调解并重的原则,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树立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执行穷尽等新的执行理念,把执行的实际到位率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使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及时、真正的保护,克服“执行乱”,强调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三原则,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区检察院把反腐败重点转移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来,与区纪委共同对“奥体”中心拆迁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工作,研究拆迁中暴露出的问题,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在全区34个会员单位中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以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入点,把预防犯罪工作引入民营企业。反贪工作注重改进侦查工作方法,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制定《反贪工作透明化办案制度》,贯彻实践“人性化、透明化、服务化、效果化”的新型执法理念。推出“捕后告知”制度,全市首家试行批捕案件公开审查,邀请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代表参与。公诉部门推出“1+1+1”方案,即将证据开示、简化审和量刑建议三项改革综合运用于办案的措施,首创法律监督和新闻监督合作的新方式,与《南京晨报》共建法律新闻监督网;创设“二延审查”制度,防止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推出深化“量刑建议”新举措,法庭辩论中增设“量刑辩论”环节,增加量刑的透明度。这些新举措被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强化组织领导,增强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感。一是全面落实维护稳定各项制度。坚持稳定情况日报制度,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坚持每月(特殊情况下每周)对全区社会稳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加强信息收集和预警预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区领导每周信访接待日制度,建立健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重大矛盾纠纷责任包干、跟踪监控和反馈督查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报告制度。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2004年完成区、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区(村)调解室和达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调解站的建立工作,整合调解力量,组建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近年来未出现因信息不灵、漏报误报和处置不当引发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在拆迁建设大规模推进情况下,我区无重大恶性事件发生,是来之不易的。二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调解模式,做到“三个变”即:思想观念上变被动处置为主动化解,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执行政策上变死搬硬套为有情操作,在把新城建设意义讲透、征地拆迁政策讲清、补偿安置方案讲明的基础上,坚持宽严相济、快慢结合、优质服务等人性化操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方法上变各自为战为整体联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加强协调,做到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合疏导、联合督办。按照《区突发事件、事故处置预案》和10个分预案,组织对各类情况的演练,总结经验,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2004年年5月湖西路拓宽改造中,刚出狱的李进(其父母已协议拆迁搬走)携汽油爬上楼顶大闹,我们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公安、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同志“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可能的自焚事件。近五年来我区依法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00余起、各类群体性上访100余起。三是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积极做好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调整充实区、街和部门工作力量,抓好人员出入境管理和教育,排查并及时消除影响政治稳定的隐患。深入开展隐蔽战线斗争,有效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将“四个纳入”落到实处,做好“法轮功”教育转化工作,成功地帮教巩固和转化了一批二、三类“法轮功”重点人员,达到省、市“三个确保”和“一个零指标”要求。按照上级部署,严格把握尺度,精心组织开展针对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斗争,教育了干部群众。
近年来,我区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创建最安全城区”的奋斗目标,以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为重点,不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侦破刑事案件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刑事案件发案数逐年下降。
六、开展专项治理,优化社会环境
几年来,我区从区情实际出发,抓住影响比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治理,主管部门牵头,若干个部门参加,做到声势大、力度大。
1、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关于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各涉农街道,通过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进行检查,重点监管和纠正擅自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截留、拖欠和挪用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等问题,认真落实新征地拆迁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行拆迁执法廉洁行政责任制,签订《拆迁廉洁行政责任书》,明确拆迁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约束拆迁人员的行为。由专人参加拆迁并实施跟踪检查,监督拆迁政策、办事程序、补偿标准等的执行,并结合案件查处,协助动迁单位制定、完善拆迁管理制度,接受被拆迁群众的监督。规范了全区征地拆迁行为。
2、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治理。2003年,我区出台《关于切实解决在建筑工程中拖欠工程款和克扣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对全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04年12月,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司法局等五个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清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区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工程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维权知识宣传,张贴《告全市建筑业企业和民工兄弟书》。同时加强对农民工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工作,做到早介入、早解决,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仅今年1月1日至2月4日,就受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堵门、堵路、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29起,涉及农民工人数3383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2569.11万元。
3、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收费”问题抓实抓好。将规范收费工作纳入长效管理目标,明确校长是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并出台5项收费管理制度,即:学校收费标准公开制度;收费工作检查、报告制度;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规范收费工作考核制度;收费咨询和收费投诉制度。区教育局与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签订了《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目标责任书》,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2005年区教育系统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一费制”的各项规定,取得了“两无一基本”的工作实效,即“无投诉、无上访、老百姓基本满意”,受到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好评。
4、依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区卫生局制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区公安、工商、市容、街道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每年组织不少于30人次取缔非法行医窝点活动,没收并监督销毁药品、器械及其他物品,使我区的非法行医行为得到了遏止。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行医的问题,我区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引进或审批医疗机构20个,以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我区治理非法行医活动的方法和经验,受到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好评。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区质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计划措施,切实加强领导。仅2004年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出动执法人员150多人次,检查全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44家,办理涉及食品质量案件6起,与卫生等部门联合办案5次,其中对被安徽阜阳市抽样检测为不合格奶粉的“圣情缘”牌婴儿奶粉在区内的生产厂家南京康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后,立即将案情向区政府汇报和向阜阳市质监局通报,并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严肃查处。社会反响很好,对一些生产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
6、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区安监局按照《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建筑工程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和燃气安全、交通道路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等的专项治理。由于河西新城、奥体中心等在建项目多、建筑施工队伍多,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任务异常繁重。针对建设工地审批、建筑队伍资质、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去年安监局联合相关部门共集中开展对“三违”现象的拉网式检查4次。由于狠抓了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检查,全年区属建筑工地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大力开展污染专项治理。2002年以来,我区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环境执法检查,先后对全区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分期分批进行了限期治理,对83家单位补办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对64家单位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85起。在完成“一控双达标”任务的基础上,我们又督促企业实施了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和全面达标工程,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餐饮一条街专项治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污染控制,划定禁鸣路段。目前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始终保持优良,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73.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
七、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制约
1、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强化对新区建设目标和总体规划、股份制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财政税收、教科文卫布局和环境建设等四个方面的监督。每年根据区情实际安排5-7部法律法规议题审议和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对《食品卫生法》、《人民防空法》、《兵役法》、《工会法》、《环保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近年来常委会共听取了“一府两院”20名干部的述职,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对干部进行监督。还通过开展人大代表评议政府职能部门等方式和途径,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2、政协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区政协每年组织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议、重点视察、调研活动,围绕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拆迁征地工作、新城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法院、检察院工作组织视察,听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通报,进行协商讨论,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围绕加强提案办理、普及《税法》、处理法轮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献计出力,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受理提案431件,目前办结421件,以突出“中心”和“民心”的重点提案的办理为示范,带动整体办理质量的提高。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深化了民主监督职能,如2002年,以“转变作风年、依法行政年”活动为契机,对区市容局近年来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促进民主评议成果的转化,2003年,又开展民主评议区市容局“回头看”活动,成效明显。
3、监察、审计加大专门监督力度。 区监察局积极开展廉政监督、执法监督和效能监督,先后对8个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协助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立效能监察网络,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小区出新、作风建设等内容的效能监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派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对改制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改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确保有关法律、政策得到落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的流失。区审计局积极发挥“经济卫士”职能,重点抓好同级财政审计,完善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加大工程审计力度,从2001到2004年底,共完成审计项目117个,查出违纪金额及管理不规范金额分别为1322万元和7041万元,上缴区财政433万元,共对68个单位部门63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需要,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001-2005年是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三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实施阶段,也是国情、区情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参与国际经济竞争进入了新的阶段。2002年,我区经历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区划调整,面积从21平方公里扩大到82平方公里,人口减少到29万,其中农业人口 3万多、外来人口 10万多。今年,“十运会”、“绿博会”又将在我区召开。在这样大背景下,建邺正面临着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挑战。我们深知,要在我市实施沿江开发、力争“两个率先”的大局下,加快建设和发展,顺利实现建设现代化新南京标志区的宏伟目标,必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在依法治区上狠下功夫。因此,不论拆迁、建设的任务多重、压力多大,我区坚持把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把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可喜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2002年我区组建了政府法律顾问团,2004年在区属律师事务所中选派七名骨干律师担任区政府正、副区长的法律顾问,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定期联系等一系列制度。区委、区政府及部门建立健全了决策咨询和决策论证制度。各级领导凡是在重大决策时,都能认真听取法制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先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凡是在发布重要文件之前,都先交法制机构把关;凡是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都请律师到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避免因涉法问题带来的不良后果。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另一方面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工作中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依靠行政手段解决问题和处理事务的方式,渐渐学会并习惯用法律的思维研究、分析、解决问题。
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自觉性和水平不断提高
我区通过在全区公务人员中组织论坛、开展执法理念研讨和论文征集活动,引导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将法律运用到解决现实生活、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去,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科学地推动依法行政,收效匪浅。近年来,区机关干部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市获奖,在2003年全市依法治市与政治文明研讨活动中,我区荣获优秀组织奖,提交的9篇论文中1篇荣获优秀论文一等奖、3篇荣获优秀文章奖。同年,在省市联合举办的“从‘非典’防治看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网谈活动中,我区荣获组织奖,并有两篇文章分别获优秀文章一等奖、三等奖。2004年全市市场监管与信用建设研讨会上,我区提交的6篇论文中1篇荣获一等奖、1篇荣获二等奖、一篇荣获优秀论文奖。在近日的“2005法治江苏论坛”论文评选中,我区推荐的两篇论文获优秀论文奖。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全区执法部门每年处理数千起案件,没有一起因适用法律不当或不作为引起的行政败诉案件。
三、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所增强
多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培育了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守法意识、维权意识。以往群众遇到拆迁、拆违等问题时,经常是吵吵闹闹上门“说理”,现在都能按照《拆迁法》等法规与拆迁单位谈判“说法”,有的人对政策法规条文还相当熟悉。群众感到学法“有用”,因此自觉地由过去“要我学法”变为“我要学法”,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依法拆迁等观念深入人心,遇事找法、办事说法、依法维权正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近三年来,全区违法犯罪率呈逐年下降趋势,青少年犯罪率处于全市最低水平,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四、城市管理中的法治含量不断增加
在工作中我们逐步认识到,流动人口已成为我区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他们同样是公民,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与“城里人”同等的权益,因此在坚持教育为先导、培育他们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守法意识、维权意识的同时,在方式方法上由以往单纯的管理转变为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04年,区总工会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多种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的途径和方式。采取属地化管理入会、依托新城建设重大项目成立工会、成立楼宇工会和行业工会、在流动人口服务站建立工会等举措,在辖区共新建工会组织35个,吸纳29975人入会,广大外来务工者终于有了可以依靠信赖的“娘家”。同年我区还成立了全市首家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工作站。3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及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案件36件,占全区法援案件总数的30%,共为民工追讨工资近百万元,追讨侵权赔偿费用80余万元。针对流动人口的实际,我们率先尝试在流管站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大市场、民营企业全部设立了调委会,选“自己人”出面调解“自己人”的矛盾,引导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人称“陈民调”的河南固始籍青年陈冠群是所街村流管站调解员,十多年来,经他平息化解的各类大小矛盾有近300起。他除了自己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外,还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不失时机地向大家宣传法律常识。他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外来青年”和“河南省优秀外出务工青年”,今年他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我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思路和做法被誉为“建邺模式”在全国推广。
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逐步得到优化
扎实有效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开展,使区域发展环境得到优化。五年来全区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比过去翻了一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倍;财政总收入增长5.4倍;地方财政收入增长6.1倍。五年来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累计新建道路50余条,新增绿地490.3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竣工126万平方米,整合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共配套和群众居住水平有很大改善。五年来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先后获得“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届“省双拥模范区”,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党建工作先进区”、“省社会治安安全区”、“省民族宗教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区公民的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认为抓经济建设是硬指标、抓依法治理是软任务,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死角和盲点,如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财力困难,造成经费不足;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待加强。三是基层依法治理还不够落实。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逐步解决。
依法治区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个艰辛推进、循序渐进的过程,新时期给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抓住新机遇,在总结、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发展,高起点、高标准地谋划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努力推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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