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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四五”普法依法治税工作总结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1 10:33:42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宁治办[2005]2 号文件要求,对照《南京市2001—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及《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精神,我局专门成立了争创“四五”普法依法治税先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各业务处室分工负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2001-2005年的普法依法治税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强化法治化管理观念,突出依法治税在整个地税工作中的战略地位
    2001年以来,我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治税工作,坚持以提高认识和转变观念为先导,强化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将依法治税放在事关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待,确立了以法治化为核心、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的组织目标。通过召开税收法制工作会议,对依法治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加深,2001年9月24日,又专题召开了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总结了建局以来的税收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突出了依法治税的重要地位,明确了以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总抓手和根本指导思想,使依法治税上升到组织发展的战略高度,税收工作逐步实现了由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向以依法治税为核心的转变,由收入任务导向型向收入计划指导下的执法型转变。
    二、完善法治化管理机制,将依法治税思想渗透到税收征管全过程
    2001年,我局将“法治、公平、文明、效率”作为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立足点,无论是在组织收入、征管改革还是在队伍建设、机关自身建设中,都始终把法治化要求突出在首位。特别是通过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了“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集中征收、贴近式服务、集约化稽查”的征管新机制,从环节上优化了依法治税的运行机制,使依法治税思想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一是实行机构间外分。实现了征管机构由“全职能”模式向“专业化”模式转变,征收职能和稽查职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分离,加强了机构间的权力制衡;二是以ISO质量体系作为载体,整合各项征管制度和流程。我局在2003年用了一年的时间,按照ISO体系文件的要求,以环节管理为核心、税种管理为基础,岗位设置为保障,对我们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重组,并按照PDCA的循环模式不断得以完善。2003年系统各单位都通过了标准化体系的验收。三是强化稽查的集约化和专业化。实现了稽查工作由收入型向执法型和管理型的转变,凸显了稽查执法力度,提高了稽查的效能和威慑力;四是法制工作机构基层化。结合新一轮征管改革整合,在分县局设立政策法规科,进一步将依法治税的要求贯穿于基层各项工作之中。
    三、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依法治税管理手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把依法治税同科技兴税紧密挂钩,运用信息技术丰富法治化管理手段,强化依法治税的效能。一是构建并不断提升覆盖全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平台,奠定了依法治税的技术基础,完善了地方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二期”、“三期”,并开发了全新的“金力”四期模块,涵盖了行政、政工、业务各项工作内容,功能非常强大;二是加强征管、行管和政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应用,形成了更优化的税收征管、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体系,如开发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电子地图信息系统,提高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率,拓宽了技术服务依法治税的途径;三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了数据采集主体和管理主体相分离,有效排除了征管过程中的人为干扰,保证了征管行为的客观公平;四是依托计算机对管理权限进行设定,限定了管理各环节的权限,杜绝了管理上的随意现象;五是运用计算机跟踪记录操作轨迹,明确各环节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建立网络控制中心,依托信息技术实现了对征管行为实行远程实时监控,使大量的管理信息能够打破时空阻隔、穿透行政层级,促进了执法和服务行为的规范统一。
    四、加强税收法治人力资源建设,构建依法治税人才机制
    2001年,我局坚持将加强执法人员主体建设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一是继续推行能本管理,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激发了干部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素质的积极性,为推进依法治税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保证;二是推行制式轮训机制,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我局依托汤山培训中心,并委托南师大进行教学托管,要求系统每位干部每年都要参加制式脱产轮训,强化税收业务、法律知识、综合知识的培训;三是强化法制业务培训。结合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四五”普法教材、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纲要等内容,依托法律专家组举办了二期处级干部法制业务培训班、八期法制人员业务培训班。同时,各分县局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局还鼓励干部参加法学学历的学习,有近百名干部参加了法学远程本科的学习。四是强化法律专家机制的运作。法律专家组自2001年组建以来,为我局代理了数起诉讼案件,对我局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法律论证,并为我局完成了双服务理念下的税收执法、税务案件检查取证工作规则等专项调研课题。通过将法律专家的智能融合到具体的税收执法行为,为依法治税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支撑。五是加强系统法制岗人员作用的发挥。通过业务培训、例会交流等形式,强化法制岗在一线执法中的监督协调、咨询参谋的作用。六是强化业务培训计划管理。印发了《南京市地方税务局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贯彻实施了《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五、健全依法治税的监督体系,强化税法刚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强化源头控制。认真执行文件会签会办、备案备查制度,并及时组织对文件的清理。我局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部门会签后出台,同时,外部的文件均由法规部门牵头会办。同时,按照要求,完成了依照WTO规则和行政许可法两次全面的文件清理,另外,结合税收电子条法库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日常清理工作。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强化过程性控制。实行减免税集体合议制度,将重大案件转由政策法规部门审理,每年审理的数量达到稽查案件的10%,有效地实现了对重要权力点的事中监控;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01年至今系统共开展税务处罚听证十余起。三是加强事后监督,强化结果性控制。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除利用2个月的时间开展年度全面执法检查外,将税收执法检查日常化、专业化,要求各分县局按季度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局备案;依法开展行政复议9起,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涵盖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结合我局征、管、查三分模式,将所有执法事项按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予以细分,确定岗位执法标准,同时借助ISO标准化管理平台来提高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科学性和规范化程度。在考核评价上采取经济惩戒和行政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借助先进的税务信息化系统,开发考核软件,实现对部分行为的自动化考核,既减少了工作量,又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
    六、强化税法宣传,完善护税协税网络,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我局结合“四五”普法工作,在外部大力组织税收法律法
规的宣传,并开展了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局长讲税法”活动,将税收的历史与发展、现行税制等内容成汇集成稿,并由各分局的局长组成讲师团,面向部队、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国家税收与文明”主题讲座;二是于2004年4月1日建成全国首家“税收文化教育基地”并对社会免费开放,同时该基地也是南京市中小学生的德育基地,截止今年四月参观人数已达3.5万人次;三是与国税部门协作,构建全市统一的12366税收咨询投诉中心,为全市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12366咨询中心年咨询服务量60万人次;四是巩固完善立体化税收宣传体系,在《南京日报》和《今日商报》上开辟了每周一次的“税务专版”,在电视台创立了每周一次的《税收视线》电视专栏,在电台开播了每周20分钟的“税收与经济生活”专栏节目,加强媒体良性互动沟通;五是通过外部网站实时发布涉税信息,在网上设置税收法律法规查询系统,并每周进行法规更新,目前我局的外部网站访问量累计已达230万人次,同时我局英文网站成功开发并上线,技术功能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六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有关政策和措施,并对税收政策进行释疑解答。七是送政策上门,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及“送税收优惠政策到户服务月”系列活动。八是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护税协税网络。建立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委会)四级护税协税网络,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实现了护税协税工作的体系化、网络化、制度化,健全了护税协税网络,形成了依法治税的合力。

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打算:

    继续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导向,全面强化法治观念,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健全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完善执法监督为保障,充分发挥能级管理在执法资格认证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局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做到执法体制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优良,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监督有力。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将依法治税的要求全面渗透到各项工作之中。树立依法治税的整体论观点,把依法治税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目标和宗旨,做好工作的内部衔调、外部联动,同时,全方位地发挥法律专家的法理支撑、咨询服务作用,使法治管理理念同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等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正确对待依法治税和服务型税务的关系,通过构建服务型税务,实现诚信税务、和谐税务,进一步改善依法治税的内外部环境,将依法治税进一步推向深入。
    二是强化执法主体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能级管理在执法资格认证中的作用,进一步对能级管理制度进行整合完善,明晰执法岗位的能级要求,强化干部的执法素质。依找制式轮训机制,保证干部的能力水平得到持续提升,顺利完成知识积累和知识更新;依托法律专家机制,开展多角度、多层次的法制专项培训,保证干部专业法律知识的提高,进一步强化程序法、证据法相关知识。
    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对法治建设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依托信息化平台提高法治化建设的科技含量,对现有的信息技术系统进行整合和提升,拓宽信息技术支撑法治化管理的渠道,特别是加强对纳税人信息的集约管理、比对分析,加强税收执法的力度,同时也强化对执法环节和权限的制约。
    四是以健全执法责任制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完善依法治税工作机制。在现有的执法责任制体系基础上,认真做好自动化考核试点工作,强化执法责任考评,并通过制度整合,实现执法责任考核与绩效管理等考核体系的有效衔接,确保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0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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