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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委:“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1 10:46:48
    五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的有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国家和江苏省普法规划为依据,认真落实《南京市2001年-2005年依法治市规划》、《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立足于建设系统十五计划纲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充分发挥建设系统各单位的积极性,深入进行以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加入WTO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通过本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普法工作
    1、领导重视,积极推进“四五”普法工作。
    五年来,建设工委、建委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市的指示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委年初的工作报告中都将法制教育工作列入其中,每年下发关于南京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文件,严格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从而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按步骤实施。
    一是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我委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责,根据人员变动,先后两次调整充实了普法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并有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具体工作。
    二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委“三个文明”目标管理中。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我委把“四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南京市建委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之中,每年年终,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对各单位实行考核讲评,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内容,从而,调动了机关、直属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四五”普法工作规划。我们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四五”普法规划和南京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委及本系统实际,于2001年研究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建设系统2001年-2005年法制宣传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对象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对顺利实施普法工作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年初,结合当年的工作任务和普法重点,制定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普法工作要点;对当年的普法工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也能相应制定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计划,做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确保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到位。
    四是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守法、护法,带头参加普法活动,定期分析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是在干部考核任用中,加大了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的力度,在竞争上岗中,安排了法律法规知识考察内容。
    六是各单位对普法教育中所需经费,都能予以保障,专门配备了照相机、录象机、电视机等设备,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需要。
    2、认真学法,努力落实“四五”普法工作。
    落实“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学法。我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本委、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一是提供学习教材,做好学法准备。为保证学法落到实处,我们为各单位购买了《法治政府论》、《依法行政指南》、《行政许可法》、《建设法规新编》等书籍,积极配备国家、省市有关普法工作学习教材,基本做到人手一册,满足了普法工作的需要。
    二是原原本本学法,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我们按照“四五”普法的有关要求,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紧密结合城市建设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刑法》、《行政法》、《行政许可法》、《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党纪政纪条规》、《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公务员法》以及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等,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后,能及时组织学习,及时掌握法律精神,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是突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又是实施者,是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我们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狠抓领导干部普法工作不放手。制定了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采取在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自学,不定期地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是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的普及。为搞好学法,我们制定了干部职工学法考核制度,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的学法任务做了明确规定;建立学法考试制度,对法律常识、建设专项法规进行理论测试;建立学法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应当承担的普法责任。保证普法工作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落实,切实使法制工作普及到每一个人,普及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行业。
    五是积极开展好建设系统的“四五”普法工作。为发挥我委在建设系统中法制牵头职能,我们每年都能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下发南京市建设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南京市建设系统普法工作要点,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四五”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学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通报讲评,促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落实。
    六是搞好普法工作培训。我委根据法制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类法制工作学习研讨班,研究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普法工作的新路子。五年中,我们共举办了建设系统法制培训班5个,同时,选派优秀骨干参加建设部和省建设厅举办的普法和“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组织参加南京市举办的法制联络员学习班和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有力地加强了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3、形式多样,保证普法工作扎实有效。
    在普法与依法治理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从城市建设与管理发展实际出发,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研究科学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在不断提高普法成效上下功夫、使实招。
    一是结合年终目标考核,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我委结合一年一度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全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考核检查,通报表扬普法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指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到跟踪问效。    
    二是将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学习的重点,及时组织学习,并利用板报、橱窗、内部刊物以及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对社会进行广泛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
    三是举办法制报告会。为了进一步推动建设领域的“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了由建设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城市建设与管理法律报告会,请省委党校刘小兵教授为我们做了“城市建设管理的法制精神”的辅导报告,请市人大徐正荣副主任、市政府戴永宁副市长就如何搞好建设系统普法工作作重要讲话,以此推动和促进建设系统的“四五”普法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普法网。为更好地做好全系统的普法工作,及时了解、互通各单位的普法工作情况,提高普法工作力度,各部门按要求健全完善了普法网,实现普法资源共享,使普法工作更加便捷高效,有力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落实。
    五是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普法活动。积极参加网络法制知识竞赛、理论调研,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建设展览,拱托了普法工作的份围,使普法教育工作更加形象直观、生动具体、扎实有效。
    六是学用结合,注重依法治理。通过普法学习,广大干部职工基本掌握了与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显著增强。注意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用于具体工作实践中去。在工作中,行政执法人员能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在“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单位加强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不少单位被省、市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
    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在普法工作中,各单位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工作台帐的管理。各单位的工作资料齐全,分类科学合理,装订整洁美观。

    二、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行为。
    为保证普法学习和依法治理的实效,各单位建立了普法学习、普法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使普法工作有序、扎实,使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一是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本委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我委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立法程序》、《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行政复议、应诉和理赔工作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和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七项规定,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较好地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系统政务大厅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要求,在各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我们加大投入,周密组织,顺利完成了政务大厅的筹建、续建工作,实现了预定目标。目前,已有14个部门和单位、99个行政管理事项进入大厅,按要求所有政务大厅窗口都设置了公示栏、办事指南,对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实行公开,并有专人负责政策解释工作。大大方便了群众,初步实现了政务公开,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是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论证制度。五年来,我委非常重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论证工作,在政策法规的出台、城市大型项目建设、重大许可事项的审批等环节都能进行广泛论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城市建设计划编制上,坚持按照由下而上、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程序进行编制,积极推进城市建设计划编制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进程;在城建项目的实施上,我们积极动脑筋、想办法,一方面,成立了项目储备中心,对重大城建项目实行项目前期储备,加大项目前期研究和专家论证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已在黄金地段建设面向公众的城市建设展览馆。反复征求有关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四是建立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报机制。为了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委积极做好系统内普法情况的通报工作,组织各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各单位也十分注意内部的普法情况通报、交流情况、做好总结。
    五是及时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根据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和各项清理工作的原则、规范、标准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对市政府197号令等2个市政府规章和5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所涉及的16个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4个事项停止执行,对2个政府规章及行政许可的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对本委现行27个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中涉及的14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其中停止执行7个,与其相关的文件废止、修改。并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依法制定与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加快行政许可相关制度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城建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下发了南京市建设委员会行政许可格式文书,对许可工作涉及的各类格式文书进行了梳理、汇总调整,要求严格执行、规范使用。制定了《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等配套制度,各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了内部监督制约措施。并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材料、程序、条件和标准、时限、格式文书等,上网向社会公示。
    2、依法治理,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学法的目的全在于运用,依法治理工作是“四五”普法的落脚点。我们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不断规范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认真抓好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树立群众观念,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上体现法制精神。基层的事就是机关的事,老百姓的事就是政府的事。我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依法为人民群众办事,以法治的精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几年来,我们共接待上访群众1万多人次,接听上访电话8千多个,与群众对话,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按照公司法、企业条例和有关政策,解决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好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了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维护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是搞好建设立法,在规范城市建设管理上体现法制精神。我们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立法程序规定,对本委立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两次修改委立法程序。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管理,认真做好立法项目的上报、调研、起草工作,建立立法听政制度。五年来,相继出台《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管理实施办法》等  个项目立法工作,完成《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  件立法草案的修改工作,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三是建立案件会审制度,为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成立了案件会审委员会,建立了案件会审制度,规定重大行政处罚,必须经会审委员会进行会审,累计查处236件。整顿了建设市场,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对待,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达到100%。
    3、加强管理,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我委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作为重要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与培训考核,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学习、培训、考核。
    一是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各执法机构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核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廉洁自律、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强化服务观念,淡化权力意识,强化责任观念,淡化功利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考核。组织全委执法人员进行了建设专业法“四五”普法考试,参加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的依法治市法律知识考试和有关部门进行的信访条例考试和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学习辅导。
    三是加强执法岗位技能培训。全委48名新申领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岗前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件。本委负责行政复议的人员,参加了《行政复议法》的学习、考试,并取得了资格证书。
    四是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请他们参加机关的评议考核,请他们就机关干部在办事质量、执行政策、廉洁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年来,我委虽然在“四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发展不平衡,有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普法工作抓得不够扎实,普法效果有待提高。
    2、少数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不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习惯于上面布置,缺乏普法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普法学习与用法相结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结合不紧,依法治理的效果不明显。
    4、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普法工作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比较少。

    四、三点体会
    1、只有牢牢把握“两个转变”和“两个提高”的普法重点,始终坚持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才能达到较好的普法教育效果。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国家政府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在已连续二十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尤其在我国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法制体系日益完善,普法工作既要顺应全社会的需求,更要突出政府机关的个性需要,始终不懈的坚持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实现“两个转变”和“两个提高”,全面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这是普法教育要达到的根本效果,也是我委一项长期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2、只有牢牢把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城建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才能达到较好的依法治理效果。
    面对中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形势,城市必须加速发展,唯有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才能维护稳定,反过来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普法教育工作必须从形式上、内容上、办法上,紧密结合城建中心工作的实际,普及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到促进和保障城市发展方面的作用。
    3、只有牢牢把握“三个文明”创建活动,始终坚持巩固创建成果,才能使法治工作上台阶。
    五年来,我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极为重视开展“三个文明”创建活动,将“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使我委在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同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取得了城市建设、内部管理、安全稳定等诸多方面的成效,促进了我委“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我市城市建设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多次被国家、省市评为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城市建设有功单位。

    五、今后打算
    我们诚恳地期待上级检查组的领导检查我们的工作,指出我们的不足,使我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延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我们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委全系统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的工作重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高效服务,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建设系统各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
    1、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工作。修订完善中心组学法计划,继续办好领导干部的法制讲座,使公务员的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今后的学法任务,进一步组织广大干部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建设法律法规,进行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的学习考核。
    2、 完善网络,创新方法,增强工作实效。
    要实现“四五”普法规划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完善网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重视抓好各级普法队伍的建设,逐步形成委普法领导小组、部门法制负责人、处室(直属单位)法制联络员的组织网络,并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行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发扬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的同时,积极运用现代传媒,特别是要运用网络、电台和报纸的法制栏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结合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普治结合,深化依法治理,不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体制,以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建立和完善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立法、行政执法程序,继续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错案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保障措施,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以点带面,普治并进,认真抓好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抓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难点、热点问题的法制宣传和重点整治,积极探索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好依法治理的深化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4、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经济面临全球化趋势,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更为迫切,这就客观地要求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大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因此,一定要从建设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委领导小组成员的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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