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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县:关于“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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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1 15: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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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以来,我县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高淳,加快富民强县”的工作目标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实施依法治县战略,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全县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现将我县“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规范运作,精心组织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
“四五”普法的五年中,我县始终把普法和依法治县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进法治高淳建设的龙头工作来抓,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做到了“三个到位”,为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各单位也健全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每年,县委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意见等具体工作。加强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从宣传、政法、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中挑选了65名业务精、素质强的人员担任普法工作联络员,建立了由17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全县形成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组织网络。同时,县政府每年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
2、规划部署到位。五年来,我县坚持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纳入本地区总体发展规划之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2001年,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决议明确了“四五”普法目标为“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结合我县“十五”规划,制定了《高淳县2001—2005年依法治县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并对普法、执法、司法、依法治理、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制定了详细规划,强化执法责任,丰富服务举措,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政务行为,努力实现“五个转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的以重知识灌输向重素质培养转变;工作内容从重义务宣传向重权利宣传转变;工作重心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工作方式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工作机构从专业部门操作向全社会参与转变。每年年初,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年度目标计划和实施意见,并将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了“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
3、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实施普法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分解,抓好责任延伸,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到普法联络员岗位,均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制度健全。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各类群体的学法、监督、检查、考核等规定,建立健全了年度考核验收等11项工作制度。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与指导,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
在实施普法教育中,我县注重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突出重点,引导各级干部群众联系各自的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具体做到了“四抓、四突出”:
1、抓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关键。五年来,我县每年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年工作任务,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当年学法内容作出具体安排。通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把握时代脉博,自觉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坚持集中学法制度。把学法作为政治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印发学法笔记本,统一学习内容,并定期进行检查,从组织上保证学法时间、人员、内容的落实。二是坚持学法报告会制度。县委、县政府经常举办学法报告会,邀请有关法学专家进行学法讲座,切实提高法制观念,五年来共举办学法报告会6场。三是坚持法律培训制度。将在岗学习与举办培训班相结合,依靠县委党校、政校等阵地,通过办班培训,集中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五年中,共举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班15期,培训干部9000多人次。四是坚持任前考试制度。2004年3月,县人大出台了《关于对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先后5次对任命的15名干部组织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004年5月,县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对拟提拔任用的县管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暂行办法》,对任命的2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2、抓骨干,突出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法制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全县依法治县进程的推进力度。我县坚持把“学有重点,贵在适用”的原则,贯穿于执法人员学法的始终,做到基本法律系统学、岗位法律重点学、新的法律及时学,坚持统一学习材料、统一学习培训、统一学习内容、统一组织考试的“四统一”。2002年组织1437名公务员分五期进行了WTO法律知识培训。2004年,对 2000多名执法人员、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统一轮训、考试。五年来,全县各级共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300多期,培训执法人员近2.6万人次,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3、抓基础,突出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四五”普法的重点。我县始终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列入课程安排,做到授课有教师、教育有大纲、学习有教材、课时有安排的“四落实”。确定了以学校为主阵地,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育、司法、综治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教育体系,全面实施青少年法制教育“八个一”工程(即:建立一支法制小记者队伍;建立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一个青少年维权信箱;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举办一次法制电视讲座;组织一场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会;建立一个法制教育网络;进行一次依法治校检查)和“1234”系统工程(即:组织一次法制副校长集体备课;组织二次由青少年参加的法庭旁听观摩活动;举行远离毒品、远离犯罪、远离网吧三个辅导报告;净化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和录像厅四个场所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发挥教师、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上好法制课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法制宣传小组,集中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在校中学生举行了10次法律知识竞赛,县锡剧团排练的现代法制教育剧《校园内外》,在全县巡回演出近100场,3万多名师生、家长观看了演出,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2004年1-11月,全县6万多名中小学生实现了在校学生“零犯罪”。
4、抓基层,突出农村群众法制普及。提高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是维护农村稳定的有效途径。我县结合农村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抓了“四个一”工程的落实,即:每年举办一期镇、村干部法制培训班,每月举办一期法制广播讲座,每季举办一期法制宣传橱窗,每年下发一批普法教材,使农村的普法教育得到较好落实。县司法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3万多册《法律知识手册》免费送到镇村干部及农户手中;利用农村庙会赶集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28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万多份。普法过程中我县还结合农村实际,唱好普法教育“四季歌”。如春季,针对农村建房多,容易出现违章建房等情况,集中村民系统地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冬季,是农村盗窃、赌博等案件多发期,集中组织村民学习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赌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外,各镇还针对本地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东坝镇针对工业园区征用土地涉及面广的实际,集中全镇党员干部举办土地管理法律知识讲座,强化土地法律意识,依法解决用地矛盾。砖墙镇针对水面多,承包矛盾多的特点,坚持普法教育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依法规范水面承包。
此外,我县还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明确了企业管理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教育培训,建立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网络。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劳动法》等法规,县红宝丽集团连续十年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消防运动会”。五年来,我县共组织企业法制培训26场次,参训人员达2000多人次,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建好载体,创新方式,有效提升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在开展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中,我县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要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促进普法依法治县平稳、有序推进,具体做到了“三个坚持”。
1、坚持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系列活动,是抓好普法、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我县坚持从抓示范创建入手,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一方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以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全县党政机关开展了“廉洁、高效、公正、优质”达标活动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出了首问责任制、“一站式”、“一条龙”等窗口服务,公开办事权限、内容、程序及收费标准等,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投资服务环境,有效地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强基工程”的实施,在农村开展了以“四民主、二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行“星级户”评定,有效地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年来,全县先后有18个村、2个社区、5个单位被省、市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今年3月,我县命名表彰了首批32个行政村、1个社区、14个单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
2、坚持活动引导,服务群众。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整合资源,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大力拓展普法教育的新途径。从解决法律的实用性入手,注重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把与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及的重点,建立了16个法律服务机构,集咨询、调解、法援、公证、律师服务于一体,常年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每年把“12•4”法制宣传日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来抓,通过大型图片展、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各部门还利用部门法颁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五年来,我县共开展各类社区大型普法宣传咨询活动85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开展法律咨询1000多次,对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坚持舆论引导,全民参与。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四五”普法的五年中,我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四小阵地”(小黑板、小墙报、小标语和小专栏),进行广泛法制宣传,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形成了浓郁的法制氛围。县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治高淳”、“法制长廊”、“劳动保障之声”等专栏,原《南京日报高淳版》开设了“法治纵横”、“人口与计生”、“税务之窗”等栏目。2004年7月开通了《法治高淳》网站,以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治理念,坚持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县为宗旨,并在网站上开办了“信息动态”、“民主法制”、“法律法规”等13个栏目,网站开通至今,点击率达到1万多人次。各镇、各部门利用宣传橱窗、板报等阵地,定期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县委宣传部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县城红宝丽广场举行了28场广场文化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在全国上下抗击“非典”行动中,我县普法机关与全县各级各部门一起,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与防治“非典”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编印宣传材料5000多份,刊出宣传栏51期,开展讲座32次。
四、普治结合,依法行政,确保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
普法是基础,推动和实现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达到依法治县是目标。在实施“四五”普法过程中,我县始终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并举的方针,结合平安高淳创建活动的开展,将普法与依法治县融入到创建活动中,加大突出问题整治,打造“平安高淳”品牌,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1、致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进程得到快速推进。按照职权法定、责权统一的原则,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2002年,我县对2001年9月底前发布的286件现行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了151件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或与现行方针政策不适应的文件。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机构改革,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全县825件审批事项减少了351件。《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县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反复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首批确定了全县36家行政机关、6家授权组织、5家受委托机关为我县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确定了全县首批行政许可项目176项。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置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自去年7月1日至今年5月,全县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3800件,做到了“四无”,即: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形;无以内设机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无违法授权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无被投诉、复议、诉讼的情形。确保了各项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2、致力完善“大防控”体系,全民防范意识得到切实加强。坚持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防控网络建设,牢固树立“打不如防、防就是打”的思想,真正把防范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建立了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项预防措施相互配套、各种防范力量相互策应的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安“大防控”网络。加强人防力量,提高人防密度,强化科技创安,提高技防水平,进一步加大行业场所的阵地控制,严格私房出租管理、治安管理以及卡口巡逻盘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头的管理,建立严密的防控网络,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3、致力发挥“大调解”作用,矛盾纠纷得到依法妥善调处。人民调解是化解民间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县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运作、司法行政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调解工作的全过程,强化依法调解、依法处置,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化在激化之前。在全县建立了18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人民调解员1000多人,五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400多起。同时,在周边地区建立了6个跨省、市、县的联合调委会,加大边界联防联调力度,妥善调处各类边界矛盾纠纷300多件,制止群众性械斗22起,各边界地区由过去的“是非地”变成了“联心地”,去年固城狸桥联合调委会受到了国家司法部的表彰。
4、致力增强“大整治”威慑力,社会安全度得到明显提高。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积极开展一系列重点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将普法依法治县与抓实事工程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我县治安形势特点,进一步强化精确打击,全面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开展“反盗窃百日专项行动”等活动,重拳出击,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从严查处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并继续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努力从源头上、措施上强化路面交通管理,切实把交通事故压下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良好学习环境。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同时,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五年来,我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认识还不够高,重视程度还不够经常化,往往把此项工作当作软任务来抓;二是部门和区域之间普法工作还不平衡,学习贯彻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得较好,但对共同法的学习还不够主动;三是少数公职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理念还不够强,习惯于“求我办事”的旧思维,缺乏“为你服务”的新理念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长期努力和奋斗,在依法治县的漫长道路上,我县只是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我们决心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高淳实际,努力开拓创新,不断深入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更好地实施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两个率先”做出适应时代潮流,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
高淳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0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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