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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花台区:“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汇报 |
| (彰显特色 务求实效 为建设“城乡统筹的生态雨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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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yfzs.gov.cn/ 2005-09-02 10:34:01 雨花台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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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我受区委、区政府委托,现就我区五年来“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作简要汇报。
2001—2005年以来,我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以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强化依法行政为重心;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提高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落脚点,普治并举,整体推进,较好完成了我区“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全民普法教育成效显著。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在全区普法对象中得到普及,国家和有关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得到及时、广泛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领导干部崇尚法律的理念进一步确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观念,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
---依法治区工作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区社会治安形势良好。诚信、安全、有序的区域法治环境更加浓厚。专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法治雨花”、“平安雨花”创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04年我区获省级“社会治安安全区”称号。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有41个社区、行政村分别被授予省、市、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占全区社区、村总数的40%以上。
一、着力“三个强化”,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工作。2001年6月,我区在完成“三五”普法依法治区考核验收工作后,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编制《雨花台区“四五”普法规划》和《雨花台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8月1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8月15日我区在雨花会堂召开有千人参加的“雨花台区依法治区和‘三五’普法表彰暨‘四五’普法动员大会”,并以雨委发[2001]36号文和雨委发[2001]37号同时下发《雨花台区“四五”普法规划》、《雨花台区2001—2005年依法治区规划》,2001年11月全区各街道、系统及驻区大中型企业单位分别制定了各自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至此,全区“四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区工作在较高的起点上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1年以来,根据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和有关人员的变动情况,我区先后2次调整依法治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依法治区小组每年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重大问题,确定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全年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区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治区工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区委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一是完善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制度。2002年8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四五”普法期间应当通过学习掌握的有关法律知识、区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同时规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五年来,区有关部门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考察选任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新任领导必须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把对提请任命的干部,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对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于2001年成立了“雨花台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区公务员每人每年学习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推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核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与从事相关工作的资格挂钩。三是建立健全青少年普法工作制度。2002年1月,我区调整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2003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机关工委等八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教育内容和基本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2002年8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雨治办[2002]9号文转发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培训和依法治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要严格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安排,把WTO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以及涉及职工群众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的基本内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的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并将企业经营管理责任人的学法、用法和企业经营秩序法制化情况,纳入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的考核之中。五是建立暂住人口普法工作制度。2002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四五”普法期间全区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劳动法、婚姻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各街道、各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暂住人口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暂住人口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区委宣传部、区流人办、区司法局负责全区暂住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为建立健全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网络,保证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2001年10月,全区组建了一支由102名联络员组成的普法依法治区联络员队伍。5年来,联络员充分发挥做好所在单位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承担起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有效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立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漫画创作组。我区于2002年5月组建了“雨花台区普法讲师团”和“雨花台区法制宣传漫画创作组”两个专业普法宣传队伍。五年来,普法讲师团共为区委中心组、各街道、驻区企事业单位举办专题法制讲座20余场次,法制宣传漫画创作组围绕安全生产法、民法、婚姻法、青少年维权等主题,创作法制宣传漫画40余幅。两个专业普法宣传组织为丰富全区普法宣传工作的形式,提高普法宣传工作的效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突出“四抓一围绕”,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确保整体工作有序推进五年来,我区按照“四五”普法规划、依法治区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在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中,以“四抓一围绕”统揽全局,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抓龙头,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是实现“四五”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工作目标的关键所在,是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龙头。五年来,区委中心组每月学法日制度、全年法制讲座不少于2期的制度始终得到保持。2003年全区副区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撰写了一篇学法体会文章。“四五”普法期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举办各类专题法制讲座60余场次,举办全区公务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试、竞赛活动四场次。我们与南京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村官”学法竞赛和公务员“四五”知识竞赛活动受到省、市多家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江苏法制报》、《金陵晚报》、南京电视台等媒体都对上述两场竞赛活动进行了报道。其中“村官”学法知识竞赛的经验,被南京市司法局向全市推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提高全区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抓基础,深入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区始终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五年来,全区16所中学、12所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共为学校上法制课50多课时,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司法局、团区委等部门利用寒暑假前后,为在校学生和社会青少年举办法制夏令营和专题法制讲座30余场次。公安分局在全区各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校园“110“警务室,区城管、市容、文化等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四五”普法以来,全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在校学生犯罪率为0的记录得到继续保持。
抓依法治企,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我区对驻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以“依法治企,促进改革,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为核心,全面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五年来,区有关部门共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WTO知识、安全生产法、环保法、价格法、劳动法、工会法、合同法等专题法制讲座40余场次,举办WTO知识、价格法网络竞赛、“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4场次,参加人数2000余人次。广泛深入的普法教育工作,使全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遇到问题想到法,有了问题依靠法,处理问题依照法”的工作理念得到确立,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抓特殊群体,完善暂住人口的普法教育工作。五年来,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各用人单位,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市民法制学校、外来人口夜校、夏季纳凉晚会为载体,积极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五年来,全区共举办与流动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制讲座15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次,全区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全区暂住人口的登记率、领证率达97%以上,全区社会治安状况大幅提升。
围绕建设法治雨花、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普法宣传活动。“四五”普法期间,区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建设法治雨花,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区委、区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先后开展了“防非”、“防禽流感”、“安全生产宣传月”、“建设平安雨花,创建最安全区”、“三小车整治”、拆违、拆迁等专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送法进军营”、“送法进警营”活动10场次。为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和覆盖面,充分发挥网络的宣传功能,我们于2004年6月正式开通了“法治雨花”网站,该网站设置了七个大栏目十五个子栏目。我们还充分运用雨花有线电视覆盖全区的优势,在有线电视节目中专门设置了“雨花政法”栏目。我们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制知识,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法制教育,精心编演的法制小品《有人要来》获2002年全市法制文艺节目调演二等奖。我们利用法制进社区的工作平台,组织了法制宣传漫画进行巡回展出,让群众在享受艺术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中,我们走村串户,向广大群众宣传创建内容,印发《“四五”普法宣传资料》、《遵守信访条例,构建和谐雨花》等宣传手册16万余册。
在“整治梅山九号路,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以及“杜绝堵门堵路,建设平安雨花”等活动中,区司法局出动法制宣传车深入现场宣传30余车次。 通过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区域法治环境。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四五”普法期间,我区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从以下三个方面,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通过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设立政务大厅,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全区行政案件败诉率始终为零。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保障。“四五”普法期间,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始终把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等方法,分期分批培训各类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95%以上的执法人员都达到了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所有执法人员都做到了持证上岗。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保证了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是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委党校对全区领导干部、行政许可实施人员、公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区共举办培训班10期,参培人数643人。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中,我区共清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各类文件2960件。《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使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执法为民的思想明显提高。
在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区政府在设立政务接待大厅的同时,将全区19个行政执法部门的71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区政府网站上全部公开,努力提高政府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加强了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做到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全面公开。区工商局、公安局、农林局、建设局等部门建立了“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制度。我区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正在有序推进。
四、坚持“普治并举”,充分发挥各部门专项治理的职能作用,为雨花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五”普法以来,我区按照“普治并举”,努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总体要求,区各司法部门以“公正、高效”为执法主题,公正司法,全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各行政执法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多项依法治理活动,为建设法治雨花,落实依法治区的工作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区公安分局以维护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区法院充分发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审判职能,注重社会效果。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注重将严厉打击,与人文关怀、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在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中,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五年来,案件执行到位率始终保持在78.8%以上,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崇尚法律、依法维权的信心。
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不断强化各项检察执法监督,确保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区地税、工商、质监、水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围绕各自的工作职能,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的工作安排,先后多次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活动,较好地完成了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坚持“三个结合”,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基础,“四五”普法以来,我区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从全区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坚持将扩大基层民主与依法治理相结合。2003年11月,我区首先选择了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作为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示范点。区司法局派专人配合街道开展创建工作,先后协助马家村制定了《村委会民主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村民自治章程》、《民主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组织村干部和村民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全面落实“三自”和“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将依法治理与扩大基层民主与有机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2004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根据马家店村创建工作的成效,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授予马家店村,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并召开现场会,向全区推广创建经验,全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维护基层稳定相结合。在创建工作中,我们在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的同时,每年举办一次“两委会”成员普法依法治理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建立健全行政村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与维护基层稳定的有机结合,密切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的稳定和发展。
坚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区活动相结合。遵纪守法、团结互助是创建文明城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民主法治建的重要目标。一年多的创建工作,使全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有了显著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全区“两会”直选率达90%。广大群众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风气正在形成,基层干部的创业精神和民主风气更加浓厚。
总结五年来普法依法治区的工作实践,在肯定我区“四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有目共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单位的少数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在普法宣传的形式上,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上做的不够,普法宣传的效果尚不明显。三是在个别单位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不配套,存在脱节现象,影响了普法宣传的效果,增加了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难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这次考核验收为契机,针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确保“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力营造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新形式,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实际效果。四是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调查研究,为“五.五”普法和新一轮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准备。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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