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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http://www.yfzs.gov.cn/ 2004-07-14 23:16:17
发文机关 司法部 法规文号  
颁布日期 1997-01-22 生效日期 1997-01-22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7年1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

  为了检验和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动全国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健康发展,根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精神,全国普法办公室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四个标准,现予以印发试行。
  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生活中创造的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促进法律实施、保障国家法制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管理的基本手段。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蓬勃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是十分必要的,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依据此标准,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实施办法,以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各地贯彻执行情况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附件1
           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标准(试行)

 一、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摆上工作议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党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或实施方案。
 二、普法依法治市的领导机构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办事机构的职能,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国家机关各部门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自己在职能范围内,逐步完善管理规章和各项制度。
 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性、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五、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提高司法队伍素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实行有效地依法监督,推行错案追究制。
 七、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逐步做到领导干部学习和运用法律的情况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参政和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增强,学法、守法、依法维护权利逐步形成社会风尚。
 八、所辖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达到80%以上,在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树立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典型,有较系统的工作网络。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得到治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步提高。
 十、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附件2
           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标准(试行)

 一、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摆上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经常性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全局性问题,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县委有决定,人大常委会有决议,政府有规划或实施方案。
 二、普法依法治县的领导机构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履行办事机构的职责,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四、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实行有效地依法监督,逐步形成工作制度,推行错案追究制。
 五、领导干部学法形成制度,逐步把领导干部学法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任用挂钩。
 六、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实,成效显著,各级干部普法参学率应达到95%,职工普法参学率应达到90%,居民和农民普法参学率达到80%。考试合格率达90%以上。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参政、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增强,学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社会风尚。
 七、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治理,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治理。
 八、乡(镇、场)和县直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治理面达到80%以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管理的法制化水平逐年提高。
 九、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加强,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高。
 十、全县城乡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附件3
           普法依法治村工作标准(试行)

 一、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带头学法、用法,做全村依法办事的带头人。普法依法治村工作有年度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逐步完善符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的村规民约和各项工作制度。
 三、建立严格的村规民约执行和监督制度,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及时公正地进行处理。
 四、健全自治组织、落实民主管理。坚持村民选举制度、村民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
 五、普法教育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宣传骨干、普法对象、普法教材、学法时间和宣传阵地“六落实”,农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自觉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
 六、党的农村政策和有关农村的法律法规得到认真执行,能够结合农村奔小康等活动不断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民间纠纷得到及时调处,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地被消除,村的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八、普法依法治村工作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附件4
          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试行)

 一、企业领导认真学法、用法,成为企业依法办事的带头人。普法依法管理企业工作摆上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工作人员和经费得到保障。
 二、制定企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落实措施。
 三、依法建章立制,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管理规章。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有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章可循。
 四、企业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岗位学法用法,熟练掌握岗位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企业对职工坚持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和一定数量的宣传骨干。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普法对象的90%以上,考试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企业经营活动契约化,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规范企业的内部活动,依法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和劳动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七、企业的治安秩序和生产秩序良好,无重大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八、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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